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審議結論中促請港府撤銷一切對新聞自由的不合理和間接的限制,並調查記者受襲擊的個案,以保障新聞自由。委員會更要求港府以製訂資訊自由法等方法,保障市民獲取公共資訊的權利。香港記者協會歡迎委員會的建議,呼籲港府從速落實。
記協主席麥燕庭代表該會列席人權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本月中審議香港落實國際人權公約情況的會議,向委員提供香港新聞自由日益惡化的事例和證據,委員會28日晚發表審議結論。
委員會表明,關注有報道指香港新聞自由和學術自由惡化,並發生記者被拘捕、襲擊和騷擾的個案。委員會要求港府戮力按該會就落實表達自由訂定詳細指引的第34號「一般意見」來撤銷一切對表達自由的不合理和間接限制,並就記者受襲進行調查,以及採取有效步驟,落實公眾從部門或法定團體獲取資訊的權利。
按第34號「一般意見」,簽署國須確保市民可以透過簡易快捷的方法獲取公共資訊的權利,其中一個有效方法便是訂定資訊自由法。記協促請港府盡快按委員會的建議,製訂相關法例,以保障市民的知情權。
記協重申,現行的《公開資料守則》不具法律效力,執行上亦出現問題,以致向申訴專員投訴的個案近年亦有上升,申訴專員月前更就守則的落實進行主動調查,其中一個方向,是香港應否就資訊自由立法。
此外,對港府再次拒絕應人權事務委員會的要求去成立香港的人權委員會,記協表示遺憾。記協認為,現行機制不足以全面保障人權,亦未能令本質有衝突的人權得到合理兼顧,例如單有法定組織保障私隱而沒有機制保障新聞自由,便令當局藉私隱為名,行掩蓋之實,令施政透明度日低。記協促請港府改弦易轍,成立人權委員會。
本會代表亦曾經應委員會關注,提供法輪功學員的表達自由未有受到公平對待的資料。委員會在審議結論中對法輪功的活動及入境自由受到限制表示遺憾,促請港府按公約規定,全面保障港人的表達自由和宗教自由。對此,本會表示認同,因為人權是否獲得保障,更重要是看少數人的權利有否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