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得悉立法會秘書處今日起(12日)就公開秘書處保管的資料及檔案予公眾查閱,諮詢公眾兩個月。本會對建議中有關資料的封存年期,以及建議豁免公開的資料及檔案類別等項表示關注。
本會認為聽取公眾意見是好事,市民可藉今次機會,發表對現行查閱立法會資料的看法及提出改善建議,不過本會同時認為,立法會秘書處應該提高透明度,公開更多資料,確保資訊自由不受窒礙,記者可透過查閱有關資料,進一步了解不同事件的背景,以便作出全面的報道。
今次的諮詢涉及記者向立法會搜取資料及檔案,本會將會研究諮詢文件提及的多項建議,包括:(1) 建議非保密或保密檔案的最長封存期為20年及50年;(2) 建議豁免公開的資料及檔案類別;以及(3) 擬議的公開資料政策。
本會關注文件建議「非保密資料」要20年後才獲解封,封存的年期太長,而且文件引述的「非保密檔案」例子有欠具體,需要詳細列明。另外,本會留意到文件提及的豁免原則,文件指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認為不適宜披露的資料或檔案可獲豁免公開,本會憂慮此舉會否令行管會有過大的權力,能決定甚麼資料被公開,甚麼資料需保密。
本會將會成立小組跟進討論有關諮詢,並在稍後就諮詢作全面回應,歡迎會員及新聞界同行向本會反映看法。
(**稍後立法會將舉行相關諮詢簡介會,詳情有待立法會秘書處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