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致力維護新聞專業操守,設有一個由三名資深新聞工作者組成的操守委員會,並接受公眾關於不實或有違操守報導的投訴,投訴程序如下:
(1) . |
本會只接受書面投訴,投訴人將有關報導的原文和投訴詳情寄交本會操守委員會,地址為香港駱克道 348-350 號恒發商業大廈 15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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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本會的操守委員會會作出跟進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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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操守委員會根據調查結果和本會的專業守則作出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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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判決除了交投訴及被投訴兩方外,並會在本會的刊物《記者之聲》和網頁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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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投訴人需向本會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絡方法,以示公允。但其個人資料只會作調查用途,並不會向被投訴機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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