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接獲多名市民投訴,指新聞工作者昨日採訪藝人沈殿霞女士入院時出現混亂,有阻礙救援工作之嫌。
本會了解後,獲悉昨日的採訪情況,確有不如人意的地方。本會明白,大眾關心沈女士的病況,但搶救工作悠關生命,本會希望同業尊重沈女士的病人權益,緊守任何採訪工作均應以不影響病人獲得醫治機會的大前提,包括不能阻礙救護人員前進或將病者轉送醫院。
本會亦呼籲同業採訪時遵守香港記者協會專業守則第六條,即「新聞工作者即使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亦不應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
本會期望沈女士病情未有受到新聞工作者採訪工作影響,早沾勿藥。
香港記者協會
200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