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對北京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不同政見人士劉曉波表示憤怒,認為此舉是以言入罪的另一明證,要求當局在未能提供國際接受的標準時,釋放劉曉波先生。
根據官方傳媒新華社的報道,公安機關掌握資料,指劉曉波近年來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6月23日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新華社的報道雖然指劉曉波對「公安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卻沒有透露具體內容。從公開資料看來,劉曉波去年草擬並發起聯署《零八憲章》,以推動中國的憲政民主發展,當中,有要求中國保障新聞自由,但並無涉及推翻現政權的內容,難以理解當局如何控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本會認為,以劉曉波的公開言行看來,其行為屬於中國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範疇,亦屬中國已簽署十二年但仍未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所保障的基本人權,若因其所堅持的主張不被當局容納而遭逮捕,是明顯的以言入罪,嚴重剝削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甚至做成寒蟬效應。作為捍衛言論自由的組織,香港記者協會要求北京當局盡快交代具體證據,以釋除公眾疑慮。
本會更促請當局以公平、公開、公正和合乎國際標準的程序審理劉曉波的案件,若未能提供合乎國際認可標準的證據,便應即時釋放劉曉波。
香港記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