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
第十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
現正接受報名
消費者委員會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主辦
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的設立是為加強教育消費者權益、提高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與及鼓勵傳媒報道有關消費者權益的訊息,希望會員踴躍參加。
參選作品資格:
由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刊出或播出的新聞報道和專題報道和新聞攝影
組別:
新聞
特寫
電台
電視
新聞攝影
提名人資格:
傳媒機構和個別記者均可提名,但獎項是頒予個別記者
截止日期:
2010年1月31日
參選方法:
請於截止日期前將作品連同參賽人資料及報名表郵寄或親身交到消費者委員會總部或香港記者協會。電視作品必須錄製在DVD光碟,電台作品必須錄製在高質素的光碟。新聞圖片必須不小於8吋乘10吋,具專業質素的照片兩張,或以不超過5MB的jpg格式,電郵至 crra@consumer.org.hk。
報名表格可按此下載:
獎項:
每組設金、銀、銅三個獎項及優異獎多名。金獎獎金港幣三千元,銀獎獎金港幣二千元,銅獎獎金港幣一千元。
查詢:
請致電 消費者委員會(2856-3113) 或 香港記者協會 (2591-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