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記協要參與爭取釋放劉曉波?」有會員看見您的工會積極參與爭取釋放仍然在囚的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時提出疑問。
劉曉波不是一名新聞工作者,記協加入爭取釋放行列,個別人士憑直覺提出質疑,是可以理解的。但只要細心翻閱記協會章,便可發現記協的行動是有理據的,因為記協會章第二章第五節訂明,本會宗旨之一,是「致力捍衛及宣揚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爭取為新聞工作者營造更有利的工作環境。」
那未,一個新聞工作者的工會為什麼要捍衛言論自由?光是關注新聞自由不就夠了嗎?
試想想,若市民的言論自由受到限制,還有誰讓記者採訪?若此,新聞自由那會不受影響?所以言論自由可說是新聞自由的母集,在言論自由受制的環境,新聞自由絕不可能獨生。「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我想大家是會明白的。
眾所周知,劉曉波只因發表六篇文章和接受傳媒訪問而被判監十一年,那是赤裸裸的以言入罪,壓制言論自由,莫過於此,若作為一個捍衛言論自由的組織也不為他發聲,我們便有失會員重託。
在此,讓我告訴您一個小故事。在是次爭取釋放劉曉波的十個團體中,各團體各有主張是自然不過的事,當中,有兩個深具歷史的團體堅持要把「支持零八憲章」放入聯署訴求內,因為劉曉波繫獄的導火線是起草及邀請各界聯署《零八憲章》;但作為一個捍衛言論自由的工會,我們不能為某一種主張背書,否則便會不利其他主張的提出,有損捍衛言論自由的天職,雙方為此堅持不下,瀕臨分道揚鑣。經過本人多番解說和開會,各團體亦本著求同存異的精神,終於接納把有關訴求改為「支持中國公民享有推動《零八憲章》的權利」,這既符合個別團體對《零八憲章》的堅持,亦無損本會的宗旨,因為言論自由的真諦就是任何人均有推動個人主張的權利和自由呀!
故此,當您十二月三日看見爭取釋放劉曉波的報章廣告時,可不要感到驚訝!
麥燕庭
201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