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就《蘋果日報》記者投訴中電的裁決
香港記者協會於十一月十六日收到《蘋果日報》記者投訴,指中華電力有限公司沒有獨立回覆其有關大亞灣核電站一機組的「餘熱排出系統」其中一段管道,出現瑕疵一事,反而選擇性地通知五分報章與該報一起出席發布會,以聽取該公司解釋。
投訴人認為,若中華電力認為事件嚴重,需要即時通知公眾留意,理應邀請所有傳媒出席記者會,但中電選擇性邀請採訪,難免令人質疑中電企圖藉此減低該報作出獨家報道所帶來的震撼,以及影響傳媒的報道角度,以減低事件的負面影響,削弱公眾的知情權。
本會於十一月十七日去信中電集團查詢,集團公共事務總監劉玉燕於同月廿九日回覆。
中電解釋,由於值勤公關新上任,以致在《蘋果日報》記者傳呼兩天後才回電瞭解查問詳情。
至於同時邀請未有主動提問的新聞機構出席小範圍記者會,中電指出,是因為該等機構過去較多報道能源議題,希望藉此向有關傳媒提供更多資料。中電承認,有關安排有不足之處,對各大傳媒採訪需要的敏感度實有不足,對此表示歉意。
中電續稱,已就事件汲取經驗及檢討,承諾必會在公眾回應方面做得更全面,以進一步提高透明度。
本會肯定中電承認缺失及致歉的態度,認為這是負責任的公共事業機構的應有表現,期望該集團日後不會重蹈覆轍。
本會必須表明,任何機構接獲傳媒查詢時,應該先在合理的最短時間內直接回覆相關傳媒,把獨家查問向其他傳媒通報是不道德的行為,更可能令傳媒與被訪者之間互不信任,期望其他機構引以為鑑。
有關原則並無損害公眾利益,本會明白,如果事態嚴重,有關機構可以一視同仁地通知所有傳媒,以便全港市民均有機會獲知有關信息。
記協期望,中電向公眾承諾,保證日後發現事故,會立即透過所有傳媒向公眾交代。單在集團網上公布,未必是回應公眾對核電安全關注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