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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記協促請北京政府尊重記者的採訪自由


面對由非洲開始的茉莉花革命,中國網民發起集體行動,但北京政府不單大肆打壓網民的活動,並阻撓記者的採訪工作,是明顯踐踏新聞自由之舉,香港記者協會對當局的處理方法大感不滿,促請北京政府尊重市民的表達自由和新聞工作者的採訪自由。

據本會獲得的資料,在網民於二月二十七日發起集體活動的時間和地點附近,亞洲電視和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共三名記者和攝影師被扣查一個半小時至十分鐘,前者的記憶咭內容被刪除。這是明顯的踐踏新聞自由行動,而新聞工作者攝錄的內容為所屬新聞工作機構的財產,未經新聞機構同意而刪除,是侵犯私有財產的行為。

執法人員踐踏新聞自由的做法顯然與中央呼籲傳媒發揮輿論監督的說法背道而馳,而更令本會憂慮的是,陽奉陰違的,更包括面對國際社會的外交部。

根據外交部和港澳事務辦公室分別在2008年和09年向外國和香港記者發出的《採訪辦法》規定,記者「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便可在中國內地進行採訪,但在二十七日的集體行動前後,外交部卻要求記者先向政府機關申請,明顯超越了《採訪辦法》的規定。

事實上,外交部不按《採訪辦法》辦事已非首次,在美國有線電視網絡記者欲採訪山東省盲人陳光誠但遭當地便衣人員粗暴對待時,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二月十七日的回應,沒有追究便衣人員粗暴對待記者之舉,更沒有指責便衣人員之意,反而希望記者採訪時,「尊重中國國情,特別是當地群眾的意願,避免發生不愉快事件」!這呼籲明顯超出《採訪辦法》的要求,亦必然會令新聞工作受到無理的阻撓和打壓。

隨著內地市民行使表達自由的訴求上升,當局似有以打壓來消弭不同聲音的趨勢,並可能進一步打壓記者的採訪自由,這難保不會出現肢體衝突,危害新聞工作者的人身安全。本會強烈呼籲中央政府訓示相關部門,尊重市民的表達自由和記者的新聞自由,確保新聞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此外,香港記者協會對特區政府在事件中的表現深感失望。眾所周知,在中國當局粗暴阻撓各地記者採訪二十七日的活動後,美國、德國、台灣和日本等地的政府均先後發表聲明或發出照會,批評北京政府的做法,促請當局保障記者的人身安全和尊重新聞自由,但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只是向當局和亞洲電視記者瞭解事件,並無採取進一步行動,完全不符合保障香港公民應有權益的要求。

本會要求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轉達記協的關注,並採取更積極的態度和方法,切實保障港人的人身安全和應有權益。

02/03/2011 15:56   更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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