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對「捍衛新聞自由」動議案被否決 極度遺憾
本會對立法會議員昨日否決由議員劉慧卿提出的「捍衛新聞自由」議案一事,表示極度遺憾。《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港府有憲制責任保障港人一貫享有的新聞自由及國際公約賦予每個公民均可享有的知情權,但促請當局「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竟遭立法會議員否決,這是何其諷刺和荒謬。
新聞自由是港人一直珍重的核心價值,受到《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保護;新聞自由也是香港立足於世界的優勢,也是吸引外國企業有意來香港投資的一項原因,因為香港的訊息流通,傳媒敢於報道真相,不怕受到干預打壓。
然而,「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竟遭身為民意代表的議會否決,這令外界以為香港議會根本不支持及不重視新聞自由,投票結果向國際社會表達極壞的訊息,令人以為新聞自由、言論空間收窄、政府壟斷資訊等問題在香港不再受到重視,損害香港的形象及利益。
本會感謝所有發言支持及投贊成票的議員,但對投反對票的民建聯、自由黨、專業會議、經濟動力及黃宜弘、詹培忠極度遺憾。至於投棄權票的專業界別議員陳健波、譚偉豪、梁家騮及工聯會,本會亦對他們缺乏道德勇氣捍衛新聞自由,情願投棄權票的立場感到失望。
一些投反對票的議員,例如民建聯黃定光,聲言不應叫政府停止發「鱔片」和「鱔稿」,因為傳媒也有自由選擇用與不用,「鱔片」和「鱔稿」可以作為參照。但他們不明白、或沒有說的是,很多有新聞價值、市民關心的事件,政府根本不讓傳媒採訪,例如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參觀活動等,「鱔片」和「鱔稿」成為唯一的消息來源,變相由政府控制消息採訪。
自由黨張宇人指,若要政府停止發放片段及新聞稿,變相是叫政府停止發放消息,外界有口實批評政府黑箱作業說法,更是無稽之談。因為「鱔片」和「鱔稿」不是發放消息的唯一方法,新聞界要求政府開放官方活動,讓記者公開採訪,反對以「鱔片」和「鱔稿」代替採訪,因為只有在傳媒監察下,政府才不會黑箱作業。
更令人憤怒是詹培忠議員,在議會上建議特首曾蔭權對「惡意中傷、刻意誤導」的傳媒採取適當法律行動。詹培忠沒有解釋,他眼中有甚麼報道屬「惡意中傷」、「刻意誤導」,但當權者以法律行動對待批評的傳媒,恐怕只有極權、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的政府才會這樣做。
事實上,從近期的警方在七一以胡椒噴霧襲記者及拘捕記者、李克強訪港種種打壓傳媒採訪的安排、空降毫無傳媒經驗的政務官擔任廣播處長、警方不公佈重大案件等等,足見新聞自由不斷受到挑戰、言論空間收窄。若「捍衛新聞自由」的動議獲通過,是可以對當局當頭棒喝,但否決的結果造成三輸局面,新聞自由得不到捍衛、立法會及香港的國際形象也因此受損。
香港記者協會
2011年11月24日
附表:議員的投票取態
取向
|
議員
|
贊成
(20票)
|
公民黨(梁家傑、吳靄儀、余若薇、湯家驊、陳淑莊)、民主黨(何俊仁、劉慧卿、張文光、李華明、涂謹申、甘乃威、黃成智、李永達)、人民力量(陳偉業、黃毓民)、張國柱、李卓人、梁耀忠、何秀蘭、李國麟
|
反對
(20票)
|
自由黨(劉健儀、方剛、張宇人)、民建聯(譚耀宗、李慧琼、陳克勤、張學明、黃定光、葉國謙、陳鑑林、劉江華、黃容根)、專業會議(何鍾泰、石禮謙、劉秀成、梁美芬)、經濟動力(梁君彥、劉皇發)、黃宜弘、詹培忠
|
棄權
(7票)
|
工聯會(王國興、黃國健、葉偉明、潘佩璆)、陳健波、梁家騮、譚偉豪
|
沒有投票
(13票)
|
李國寶、梁劉柔芬、李鳳英、林健鋒、林大輝、陳茂波、謝偉俊、霍震霆、葉劉淑儀、鄭家富、馮檢基、梁國雄、曾鈺成(立法會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