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Only)
記協今日向本地勞工界團體提交意見書,呼籲有關團體支持為新聞工作者訂立「標準工時」制度。意見書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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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支持為新聞工作者訂立「標準工時」制度,此舉既可改善現時業內工時過長之弊,亦有助為編採人員訂定公平合理的補假及超時工作補貼,改善業內生態。
眾所周知,新聞界編採人員工時超長,除了電子傳媒和突發記者訂定「分更制」,有較固定的工時外,記者每天工作逾十小時的情況十分普遍,當中還未計算出席飯局或非正式活動以搜集資料的時間;另外,五天工作天的制度亦未普遍推行,以致每周工時超長的情況對業界的健康和家庭生活影響甚深。不過,由於現時沒有標準工時之設,業界難以爭取。
本會了解,傳媒機構聘請新聞工作者時所簽訂的合約,多會訂明須「不定時工作」,但一般不會訂明每天或每周工作時數,員工實際上難以就「超時工作」進行追討,或得到公平的補假補貼。
誠然,新聞從業員熱愛工作,不計較在正式工時以外進行有利採訪的工作,但這不應被僱主視為理所當然,更不應被視為同業繼續被迫接受不公平、沒補假補貼的超長工時的藉口。事實上,過長工時和工資長期偏低已做成員工流失率偏高之惡果,令業內難以累積資深人員,容易形成新聞質素下滑的惡性循環。
對於把部分行業或業內工種豁免執行「標準工時」,本會認為必須小心界定,以「盡量減少豁免」為原則,以免「豁免權」被濫用,令標準工時形同虛設。
香港記者協會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