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今天發表的言論自由年報首次聚焦香港以外的事務 - 澳門通過國家安全法例。
這對香港至關重要,因為這會對香港政府造成莫大壓力,要跟隨澳門立法 – 可能在特首曾蔭權於2012年離任前進行。香港特區政府曾經嘗試在2003年就國家安全進行立法,但因遇到強大反對聲音,最終引發五十萬名市民上街,迫使政府擱置立法計劃。
澳門的國家安全條例在討論不多的情況下獲得通過,當中有些罪行的定義極為廣泛,如果香港加以仿傚,將會嚴重威脅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在題為「緊跟澳門立法 – 危害香港言論自由」的2009年年報中指出,香港政府應頂住壓力,拒絕就國家安全條例進行立法;一旦立法,亦應包括有力保障言論自由的機制,例如引入有關國家安全、新聞自由和獲取資訊的《約翰內斯堡原則》,並在有關官方機密的條例中加入公眾利益和曾經刊行作為辯護理由。
另外,年報批評政府沒有推出加強新聞自由的措施,例如它沒有就香港電台前途發出諮詢文件;也沒有聽取民意修訂電訊條例,令傳媒更加多元化;更沒有訂定資訊自由法,讓市民有權索取政府資訊和文件。
相反,政府卻有意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記協憂慮這會對言論自由造成負面影響,尤其是對網上資訊的影響。事實上,若政府立例規定什麼資訊可以在網上流通,受影響的一定不止是淫褻物品。
與此同時,香港傳媒的自我審查日益嚴重,這在中國政府視為敏感的題材更為突出,例子之一是北京政府血腥鎮壓八九民主運動:儘管香港的六四悼念晚會有破紀錄的出席人數,某些傳媒機構卻刻意淡化血腥鎮壓二十周年的意義。
年報分五章,分別談及澳門通過有關國家安全立法對香港的影響、香港就電台的爭議、政府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管制建議、中國新的採訪規定、以及金融海嘯對香港傳媒的影響。
如欲索取年報,可按"此"瀏覽或下載(只提供英文版本,中文版本將於日後派發),另外有關「前言及建議」的部份的中文版本,可按"此"下載。
香港記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