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香港電台的裁決
1. 香港記者協會2009年8月收到博愛醫院董事局總幹事鄺國光先生致香港電台的函件副本,投訴該台節目【政壇新秀訓練班】編導程振鵬於2009年7月25日在未向博愛醫院申請前,在其屬下的菜園村居民服務處突擊訪問,干擾該處運作,有違新聞道德。
2. 記協就此事向香港電台查詢。
3. 港台回覆指,經該台瞭解,由於菜園村清拆在當時是社會新聞焦點之一,程氏在元朗區議員陪同下,到菜園村製作【政壇迎秀訓練班】節目。工作人員確保沒有其他受服務者在場時,在服務處向區議員進行現場錄音採訪。工作人員在錄音前已向當值人員表明身分及目的,其後與當值經理了解後,已安排對方作電話錄音訪問。港台回覆又保證,所有編導及主持恪守原則,保持節目內容持平。
4. 香港記者協會操守委員會認為,港台人員在知會當值人士及獲得其同意下採訪,屬正常合理採訪,裁定投訴不成立。
5. 操守委員會同時指出,記者在採訪前若能與相關方面加強溝通,可避免誤解。
香港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